泉州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,委托服务单位编制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委托单位
泉州市民政局
二、申请单位
1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;
2. 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;
3. 有成功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案例的单位优先
三、编制内容
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,主要有:
1. 对照泉州市“十三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纲要,总结评估“十三五”时期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状、成绩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;
2. 研究提出“十四五”时期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思路方向及重要任务,结合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,研究提出发展的具体举措。
规划方向主要有:
1. 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;
2.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;
3. 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;
4.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;
5. 优化基本社会公共服务;
6. 助推老区振兴发展;
7. 加强保障体系建设。
四、编制要求
1. 编制承担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制组,紧密结合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开展研究,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。
2. 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,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,近五年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课题,特别是有国内知名专家参与,熟悉泉州市情况。承担过泉州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。
3. 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作为编制负责人。
4. 编制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,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,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。
5. 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,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。
五、申请期限及程序
1. 填报《泉州市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申请书》(详见附件),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,于2020年9月30日18:00前(以邮戳时间为准)递交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502室,申请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,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,敬请谅解;
2. 泉州市民政局将从研究方案、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,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,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。结果确定后,将在泉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,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。
六、编制进度要求
1. 签订协议。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,及时与泉州市民政局签订编制委托协议,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,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。
2. 阶段性成果。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10月下旬前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提纲,于11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初稿,泉州市民政局将初稿进行评审,对评审不合格的编制项目,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。
3. 编制评审。承担单位应在阶段性成果交流的基础上,做进一步深化研究,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编制最终成果。
七、编制经费
该项目报价最高为10万元,超过最高报价视为无效。
八、联系方式
通信地址: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502室(邮编: 362000)
联系人: 小骆;联系电话:
附件: 泉州市“十四五”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
泉州市民政局
2020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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